軍法審判 注 音 ㄐㄩㄣ ㄈㄚˇ ㄕㄣˇ ㄆㄢˋ 漢語拼音 jūn fǎ shěn pàn 釋 義 現役軍人及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人,因觸犯陸海空軍刑法或特別法,而受軍事審判機關的審判。其刑罰較司法審判為嚴厲。除了有關國防機密或軍譽的案件之外,以公開審判為原則。 例他於服役期間觸犯軍法,恐怕得接受軍法審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