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識科目 注 音 ㄊㄨㄥ ㄕˋ ㄎㄜ ㄇㄨˋ 漢語拼音 tōng shì kē mù 釋 義 ▶️ 為培養學生全面觀照社會的能力所開設的各種不同類型的課程。我國於民國七十三年起由教育部規定各大學開設通識教育科目。如哲學概論、藝術概論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