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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


注  音


ㄉㄢ ㄒㄧㄥˊ ㄈㄚˇ

漢語拼音


dān xíng fǎ

釋  義


  1. 對於特定事項,不歸入法典以內,或根本不為法典制定,特就各該事項單獨制定公布施行法律。如國籍法、戶籍法、海商法等。至於公共團體所頒行的法令,僅適用於一省、一市、一縣或特定領域者,亦可稱之。如福建省各縣選舉委員會組織規程
  2. 俗稱某一團體自定的內規這種要老師六點到校的規定,只是我們學校單行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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