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自治 注 音 ㄉㄧˋ ㄈㄤ ㄗˋ ㄓˋ 漢語拼音 dì fāng zì zhì 釋 義 ▶️ 由各地方公民選舉代表,受中央政府監督,自行辦理本地方公共事務的政治制度。以縣、市為單位,逐漸擴及至省,其中心工作為清戶口、立機關、定地價、修道路、墾荒地、設學校。 例地方自治為國父孫中山先生的民權主義特質之一。